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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是伟大社会主义中国的首都,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,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和现代国际城市。

北京的建设,要保证党中央、国务院在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形势下,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,要为首都人民的工作和生活创造方便的条件。

要充分利用北京深厚的文化基础,进一步发展文化教育和科技事业,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,走在全国的前列。

北京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,北京的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、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。

北京作为首都,要积极为全国的经济建设服务,同时要大力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,并对经济发展提出更高的质的要求。?
经济发展?

北京的经济发展,要加快改革,扩大开放,面向全国,走向世界,不断推向新水平。力争在20年内,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以上。

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,形成多层次、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和适应国际经济运行的能力,为建设具有现代化水平的、运转灵活的市场体系提供发展空间。

集中力量发展微电子、计算机、通信、新材料、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,办好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,建设上地信息产业基地、丰台和昌平科技园区以及亦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。同时,带动各区、县经济技术开发事业的发展。

9.大力发展第三产业,建立起服务首都、面向全国和世界的、功能齐全、布局合理、服务一流的第三产业体系。适应进一步扩大国际、国内经济活动的需要,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商务中心区和现代化的商业服务设施,逐步形成发达的消费资料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、房地产市场、金融市场、技术文化市场、信息服务市场和劳务市场。同时把北京建设成第一流的国际旅游城市。

工业要按照技术密集程度高、产品附加值高和能耗少、水耗少、排污少、运量少、占地少的原则进行调整,广泛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,加快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改造,形成适合首都特点的工业结构。重点发展电子、汽车工业,积极发展机械、轻工、食品、印刷等行业,冶金、化工和建材工业要严格控制发展规模,积极治理污染,在控制总能耗、物耗、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排放总量的前提下求发展。

逐步改变工业过分集中在市区的状况。20年内在防止污染转移和产生新污染的条件下,基本完成市区内污染扰民工厂和车间的改造和迁移。进一步调整改造通惠河两岸、铁匠营、宋家庄等工业区,腾出部分用地发展第三产业。大力发展远郊工业,建立各县(区)的工业区,集中建设建制镇或乡的乡镇工业小区,努力改变“村村点火、处处冒烟”的状况。

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,调整结构和布局,抓好基础设施建设,引进和利用先进技术,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,使农村经济走上高技术、高质量、高效益的发展道路,在服务首都的同时,积极拓展国内、国际市场。

积极开发山区,注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;加强公路、供水、供电、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;大力造林绿化,把山区建设成首都的生态屏障;因地制宜发展林牧副业、旅游业和符合山区特点的乡镇企业,尽快改变山区落后面貌。

利用首都的科技、人才优势,按照自愿互利、平等协商、优势互补、协调发展的方针,促进和加强与津、冀地区的经济技术协作,为区域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贡献。

社会发展?

   北京的社会发展要与首都的地位和加快改革开放的形势相适应,要与经济建设相协调,不断提高人口素质,改善生活质量,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日益增长的需要。

   进一步发挥首都的科技优势,深化科技体制改革,把科技攻关以及新技术的研究、开发和产业化放到突出位置。发展科普事业,建立各种类型的科技博物馆。加强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,以及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,使科学技术水平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,一些科技领域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。

   切实加强教育工作,深化教育改革,提高教育质量,为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种人才。积极鼓励社会办学,充分发挥首都作为全国高等教育基地的作用,加快地方高等院校调整与建设的步伐,为全国培养、输送高级人才。健全幼儿教育体系,在全面实施城乡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,普及高中阶段教育,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,提高全民教育水平,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0年的10%左右提高到20%以上。

   进一步发展文化、体育事业,繁荣社会主义文艺,弘扬民族优秀文化,扩大国际文化交流,积极发展广播、电视、新闻、出版事业。在市区重要地段,逐步建设国家大剧院,国家艺术宫、青少年宫及各类博物馆等国家级和市级大型文化设施,为开展国际、国内各类文化活动,充分展示我国和世界优秀文化成果提供场所,增强作为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。在区、县和街道、镇(乡),要普及和完善文化馆、图书馆、科技馆、影剧院等文化设施,以及各种游乐设施,开展多层次、多形式的群众性文化活动,搞好精神文明建设。

   继续完善大中型体育设施网络,新建一批体育场、馆,努力发展基层体育场所,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。

   加强医疗卫生工作,进一步提高医疗保健水平。继续建设各级医疗设施,完善市、区(县)、街道和镇(乡)三级医疗、预防保健网,发展休养、疗养事业。

   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。

   进一步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,逐步改变“单位办社会”的现象,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心,发展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的各种新兴服务行业。

  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改革社会养老制度,发展社会福利事业,各项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居住区和住宅的建设,要充分重视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特殊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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